招标公告【东平新城临时服务中心商铺改建社区警务室工程】
    发表时间:2008.05.08 [字号 ]

 

1佛山市东平新城临时服务中心商铺改建社区警务室工程,已经东城委招标小组研究讨论同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东平新城临时服务中心商铺改建社区警务室工程

(2)       项目地点:佛山市东平新城

(3)       工程规模:612号商铺共420平方米简易装修

(4)       最高限价:8.83万元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6)       承包方式:按中标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投标资料(含资格预审资料)。

5、投标人于2008 5  12 9:001700到佛山市东平新城建设工地办公室物业部报名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0085159:001700工地办公室物业部黄先生处递交投标资料。

6、评标方式:先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平均负接近法。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中取平均值,报价小于平均值且最接近平均值(包括等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负接近平均值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相同报价情况,则由招标小组投票决定最终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人由东城委招标小组决定

7、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料:

1)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备查)。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3)    近两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4  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统一报综合单价及总价。上述投标报价书(正副本各一份)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余资料不需密封,但须加盖公章,且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退还施工图纸,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8、本公告公示5天。

招 标 人:佛山市东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东平新城建设工地办公室物业部

联 系 人:邝先生、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102060

传真电话:0757-28978065

 

 

 

 

                                      佛山市东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