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平新城学校北侧河涌清涌工程)
    发表时间:2008.06.26 [字号 ]

 

招标信息

 

1、东平新城学校北侧河涌清涌工程,已经东城委招标小组研究讨论同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概况如下:

a、项目名称:东平新城学校北侧河涌清涌工程

b、项目地点:佛山市东平新城学校北侧;

c、工程规模:清涌长度约600米;

d、工程造价:约29万元(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e、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f、施工工期: 15个日历天(含移树);每延期一个日历天罚款5000元。

e、承包方式:按综合单价承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否则必须返工并予以处罚。本工程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请于2008年6月30日下午3:00-5:00到东平新城工地办公室工程部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并领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说明

5、评标方式:先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平均负接近法,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中取平均值,报价小于平均值且最接近平均值(包括等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负接近平均值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相同报价的情况,则由招标小组在相同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根据其综合实力投票决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人由东城委招标小组决定

6、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资格审查文件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c、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d、《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备查);

e、企业基本情况,近二年主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拟采用的管理人员架构等;

f、安全生产许可证;

g、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

上述资审资料不需密封,但须加盖公章,且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单位必须认真分析工期、质量要求,客观报价,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8、本公告公示5天。

 

招 标 人:佛山市东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东平新城建设工地办公室工程部。

联 系 人:彭述平、谭碧懿。

联系电话:0757-28107062。

传真电话:0757-28978065。

 

佛山市东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5日